會員須知

(一)會員資格

  • 兒童會員 - 6-12歲
  • 青年會員 - 13-24歲
  • 幼兒會員 - 0-5歲
  • 成年會員 - 25歲或以上

              *入會費用全免

(二)申請手續

可於網上申請成為會員或親臨中心辦理

(三)會員福利

  1. 參加中心活動及興趣班
  2. 享用中心指定之設施
  3. 會員有參與服務評估及計劃的權利
  4. 會員有權借閱服務評估及計劃結果
  5. 凡持有效綜援證明或書簿津貼獲全額資助之會員,可以半價報名相關活動。津助名額有限,先到先得,額滿即止。(請提前繳交證明文件)

(四)會員義務

  1. 必須帶備有效會員証方可使用中心內設施
  2.  報名參加活動時請出示有效會員証
  3.  於會員証有效期間,會員之基本資料(如電話、地址)倘若有任何變更,可登入網上會員專區、親臨或以電郵通知本中心職員。
  4.  會員有參與會員大會的義務,提供改善服務的意見

(五)中心規則

  1. 保持中心地方清潔,未經授權不得於中心房間內進食
  2. 愛護公物,如有損壞,照價賠償
  3. 私人財物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,本中心概不負責
  4. 六歲以下兒童必須由家長陪同進入中心
  5. 不准喧嘩、追逐或亂跑,不得進行任何不當行為或影響他人之行為,否則中心職員有權拒絕相關人士進入本中心範圍。
  6. 未經授權不得進入辦公室及任何非開放使用之房間
  7. 進入中心時須穿著整齊衣履
  8. 不准攜帶動物進入本中心
  9. 必須遵守香港法律,其中包括港區國安法

(六)其他

  1. 如遺失會員証需繳付十元作為補領費用
  2. 會員証不得轉讓他人
  3. 會員証將自動續會三年,期間如有需要可向中心申請停止續會。
  4. 如會員擬退出服務,可親臨或授權親友,到本中心櫃面辦理退會手續。
    (授權之親友需具已簽署之授權書)

(七)收集個人資料聲明

 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

  1. 香港循理會及轄下各服務單位(本機構)將會使用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向你提供所需的服務或援助之用,包括(但不限於)用於監督和檢討各項服務、處理有關你所獲得服務的投訴、進行研究及調查、製備統計數字等。向本機構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。不過,如你未能提供所需求的個人資料,本機構可能無法處理有關服務申請或提供援助/服務。

轉移資料與受讓人的類別 

  1. 你所提供的資料,將會按需要而提供予本機構工作的職員。除此之外,該等個人資料亦可能會為上文第1段所述目的而向下列機構/人士等披露:

 (a)    其他機構/人士(例如政府決策局/部門、醫院管理局、非政府機構、公用事業公司等),而該機構/人士有參與以下事項:

  1. 審批及/或評估你就上文第一段所提本機構向你提供服務/援助而提出的入何申請;
  2. 上文第1段提及本機構向你提供的服務/援助;或
  • 監察和檢討上文第1段所提及本機構提供的服務,或製備統計數字;

 (b)    處理投訴的機構(例如申訴專員公署、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、社會工作者註冊局、立法會等),如果這些機構正在處理有關本機構向你提供的服務或援助的投訴;

 (c)  法律授權或法律規定須披露資料;

  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 

  1. 按照 <<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>> (第486章),你有權就本機構所持有的有關你的個人資料提出查閱及改正要求。本機構提供個人資料複本將須收取費用。如需要查閱或改正本機構收集的個人資料,請向以下人士提出:

       職銜:行政經理

      址址:香港北角百福道21號香港青年協會大廈1901室

 

*本人確認提交正確無誤資料,將作為申請本中心服務之用;資料將保密處理;這些資料或會轉移給與申請的服務有關的團體,本人有權查閱及改正本會存有的個人資料

*本人同意有關資料可供循理會職員聯絡之用

  • 本中心保留一切修改及闡釋以上規則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*

 


回頁頂